音樂成就及特色
貝多芬的作品包括32首鋼琴奏鳴曲,9部交響曲,5部鋼琴協奏曲,小提琴協奏曲,三重協奏曲和弦樂四重奏。帶Op編號的作品有138部。至於帶有WoO.標籤的作品則有205部,表示該作品是「Werke ohne Opus-Nummer」(不帶Op編號的作品),這些作品雖然有很多在他生前都被發表了,但是他並不認為這些作品值得配上一個Op號[62]。而比較少見的是帶「Hess」編號的作品,共14卷,這些作品是由瑞士作曲家威利·黑斯(Willy Hess)為貝多芬作品全集作出的補充[63]。
貝多芬最著名的作品包括《第三交響曲「英雄」》、《第五交響曲「命運」》、《第六交響曲「田園」》、《第九交響曲「合唱」》、《悲愴奏鳴曲》和《月光奏鳴曲》等等。其32首編號鋼琴奏鳴曲,包括《悲愴》和《月光》等被漢斯·馮·彪羅尊稱為鋼琴的「新約全書」(「舊約全書」為巴赫的《平均律鋼琴曲集》)[64]。他早期的音樂,受海頓和莫扎特的古典主義風格影響很大,如第一交響曲。而在早期鋼琴奏鳴曲,如《悲愴》中,其和聲特點,八度的頻繁以及豐富厚實的織體,體現了穆齊奧·克萊門蒂和楊·杜賽克對貝多芬的影響[65]。到了中後期,作品越發表現出他強烈的個人風格,貝多芬甚至借音樂直白自己的理想和訴求。
貝多芬可以說繼承了德奧作曲家巴赫,海頓和莫扎特的音樂精髓,將古典主義音樂在形式方面做到了極限。當時巴赫的音樂還有待人們的發掘。但貝多芬的老師內弗在教學中已經讓貝多芬感受到這位「歐洲音樂之父」的過人之處,貝多芬曾說過「他不是小溪(Bach),而是大海。」
1855年,W·德蘭茲提出了對貝多芬創作時期的著名三分法。雖然這一劃分不斷遭受批評,說其中有過分絕對化和不夠確切的現象,但是它卻非常有助於人們體會貝多芬創作風格的發展。第一階段是1804/05年前,是早期階段。這期間,貝多芬非常明顯的顯示出他對古典主義傳統的依賴。1805到1814年則是旺盛的中期。貝多芬大部分有名的作品都誕生於此時期。經過低谷之後,1819年的貝多芬顯示出晚期的創作特徵,自省而神秘,作品規模進一步被擴大。
交響曲貝多芬的交響曲大大擴展了音樂藝術的表現力。他的交響曲,除了《第六交響曲》分為五樂章,其餘的八部都是四樂章,基本遵照海頓、莫扎特確立的交響曲結構,即第一樂章快板,第二樂章慢板,第三樂章小步舞曲或諧謔曲和第四樂章急板或快板寫成的(但在《第九交響曲》中慢板與諧謔曲交換了位置)。
而在第三交響曲開始,形式和內容開始統一,一個分明的線索主題或思想貫穿整部交響曲,這在第五和第九交響曲里特別鮮明,而這,是貝多芬之前的的作曲家沒有做到的。這樣的結果是,貝多芬的交響曲有更多的現實表現力和情感刻畫。聽眾不再是單一地去享受美麗的旋律,而且需要去思考揣摩,作曲家的意圖和動機。這大大豐富了音樂的內涵。可以說,這也正是浪漫主義音樂的基礎。他賦予了交響曲「神」,使之形神兼備。第六交響曲用標題對內容進行描述和在第九交響曲裡面加入了人聲,都是一大創舉,後世紛紛效仿。
有人認為,貝多芬的交響曲有「奇數」和「偶數」之分,奇數的交響曲是革命性的,節奏強烈,而偶數的則是柔美和典雅的[66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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